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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6-19 21:40:0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学科门类

拟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化学

两年

理学

100

4120

物理学

两年

理学

100

4120

共计           

200

 

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各专业收费标准与全日制专业的收费标准一致。

二、招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届-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进行查询;

5.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四、报名材料提交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21日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

2.报名材料提交目录:

1)《上饶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附件1);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验证有效期为2024年9月30日以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件(验证有效期为2024年9月30日以后);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验证有效期为2024年9月30日以后,仅2024届毕业生提供);

7)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8)本科期间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与报名表对应,最多3项)。

注:2024届毕业生中暂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的如期毕业证明和如期取得学位证明,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交(3)-(5)项材料,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已经公示和拟录取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先填写《上饶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汇总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Fd3RHVuY3lIVUFo,然后将报名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电子文本(PDF格式),以“姓名”为文件名,以“上饶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报考专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各招生专业相应邮箱(见附件2)。

五、资格审核、考核方法及录取

1.资格审核

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由考生报考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于2024年6月24日前完成审核后,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审核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ru.edu.cn/)和教务处官网(http://jwc.sr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2.考核方法

学校教务处统筹各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分别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核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ru.edu.cn/)和教务处官网(http://jwc.sru.edu.cn)

,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考核结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上饶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sru.edu.cn/)和教务处官网(http://jwc.sru.edu.cn/)发布予以公示,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获得正式录取资格,录取名单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https://exwzs.chsi.com.cn)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ru.edu.cn/)教务处官网(http://jwc.sru.edu.cn/)公布;

3)学校将通过邮政EMS向已录取考生寄发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1.报到时间与2024级普通高考新生相同(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说明时间为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3天内向所在二级学院说明。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上饶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上饶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录取通知书》需交到相应二级学院留存。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二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3.对于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七、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学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决定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2.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报名、招考、录取全过程。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ru.edu.cn/)和教务处官网(http://jwc.sru.edu.cn/)

是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上饶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334000

咨询电话:0793-8150684(招生就业处)  0793-8154108(教务处)

 

附件1:上饶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附件2:各招生专业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上饶师范学院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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