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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谦等36名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告 |
文章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0-09 09:59:05 |
各二级学院、相关同学: 截至2023年10月8日,经学生所在学院多次联系,招生就业处核准。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新生有36名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和《上饶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饶师院发〔2017〕9号)第一条规定,现对刘谦等36名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10月14日前电话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0793-8150677。 特此公告。 附件: 2023级普通本科(含专升本)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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