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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
饶师院教字〔202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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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学校决定启动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22〕第7号)要求,以及《上饶师范学院章程》《上饶师范学院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上饶师范学院关于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建设方案》和《上饶师范学院师范教育振兴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以“国标”为标,以专业认证标准为尺,将专业认证要求、行业发展前沿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学校《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全面修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 二、修订范围 学校在招本科专业(不含停招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辅修、双学位专业。 三、工作进程 (一)5月23日前,各学院(部)成立由院长(部长)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组织制订并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事项及具体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在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充分调研国内省内高校(包括双一流高校、省内高水平院校、同类型学校,不少于5所)同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经过“社会需求调研—培养规格论证—资源条件分析—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比较—院系研讨论证”等环节,在5月30日前形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调研报告(附件3)、相关论证材料(附件4)并提交教务处。 1. 2024年5月29日前,学院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 2. 2024年6月3日前,完成专家论证和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工作。每个专业(类)应聘请4名及以上的校外论证专家,且至少包含2名本专业(类)或本学科门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和至少2名熟悉专业(类)人才社会需求的行业企业专家。 3. 2024年6月7日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再次审议后定稿并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经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 (三)2024年6月中旬,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有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教务处将各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在教务在线进行公布,各专业课程及时录入教务系统,按时完成2024级班级下学期课表编排。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印制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 四、修订说明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对本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清人才培养思路,加强课程体系的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各学院(部)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掌握好进程,做到按时间、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周宭 联系电话:0793-8150107 邮 箱:202120@sru.edu.cn
附件: 1. 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 各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名单 3.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调研报告模板 4.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记录 5.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外审专家论证意见 6.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 7. 相关文件
教 务 处 2024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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