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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饶师院教字〔2024〕12号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提高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申报新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作好充分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统筹整合资源、深度挖掘现有和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通过凝练成果“亮点”,补齐成果“短板”,以及强化宣传推介,全面提升成果的影响力和成果获奖的竞争力,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努力实现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增长、突破。

二、培育原则

(一)问题导向

教学成果培育要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满足地方、政府、社会、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

(二)协同培育

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专业、课程、实验室等资源,推进校内协同育人;与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合作,鼓励与外省市高校、高水平大学合作培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突出重点

拟培育成省级教学成果的,须是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强的项目,学校对这些项目重点培育,加大教学改革力度。

三、培育选题

培育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着力解决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要注重成果的可借鉴性、可复制推广性。各教学单位可围绕三全育人,课程思政,五育并举,创新创业教育,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课程教学与评价模式的改革创新、教学质量保障建设与教学运行管理等内容,以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各级教学成果奖、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根据自身实践,进行教学成果奖的培育。申报的项目至少要有2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四、培育分类及数量

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包括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三大类别。

高等教育类:重点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应用型高校评价、课程思政、产业学院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教师教学发展、实践教学、中外合作、创新创业等领域布局,开展成果培育或进行再凝练、再提升。

职业教育类:注重类型特点,收集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典型事例,进而凝练培养特色,总结成果。探索在继续教育领域培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基础教育类:主动对接上饶市教育局等单位,总结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合作经验,探索在相关地区和学校交互推广。

培育本着质量为重、宁缺毋滥的原则,专家组评审后,学校将拟遴选的项目进行培育和完善,优先推荐参评新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要求

(一)培育选题采用“院(部门)规划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二级学院(部门)结合各自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提出拟培育的选题,各二级学院(部门)各推荐申报1项,若有特别优秀者可突破指标。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应对学校未来一段时期人才培养领域改革重点进行研究和论证,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发挥单位的统筹、规划作用,避免将各单位的项目简单汇总上报。本次立项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也不得拆分立项。已获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应有新的改革举措和成果培育预期,否则不予培育。非同一项目人员的“搭车”、“搭载”现象等均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培育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倡导和支持立项项目的共享运用、辐射示范和在更大范围的拓展应用,对多所院校及平行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等,结合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等开展的联合教改研究与实践等培育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三)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校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育、申报的统筹、选题、建设和检查指导工作。要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对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梳理、提炼,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开展教学单位内部培育工作。

1.深入研学。项目组要广泛开展高校调研,积极参加教学成果奖相关的培训学习,了解本项目的优势和不足,项目应在教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

2.建好团队。项目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分工明确,形成合力。鼓励各教学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与其他教学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减少“单打独斗”,增加成果的规模效应。

3.强化总结。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强化总结凝练,挖掘内涵,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做好成果申报材料建设工作。凝练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固化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专著;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习实践方案;教学资源库,优质一流课程;国家和省特色/重点/一流专业,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实验示范教学中心、大学生实践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管理制度文件等。

2)获奖与荣誉:论文、教材、课程、教改,教师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技能比赛等教学竞赛奖,专利,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国家、省、市、校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等。

3)项目实施效果,即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学习的成效):对口就业率,考证通过率,考研、出国率等,学生参加竞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比赛等)获奖,学生发表的论文等。

4)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即社会认可程度:在本校和其他院校的情况,会议报告、交流的情况,举办培训班推广情况,新闻报道、上级部门的批文等。

5)项目的创新:成果理论创新,成果实践过程创新。

6)项目的特色:成果在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教学手段革新、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效益和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贡献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鲜明特色。

7)项目应积累的素材:相关各类比赛、音乐会、大师班等活动的照片、视频、讲座,学生作品,各类证书(获奖、荣誉),各类文件(立项、结题、表彰)等。

4.注重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研论文,组织成果报告会、研讨会或论证会,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增强教学成果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2.校内成果完成人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必须是在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3.个人申报的成果,项目负责人如属专任教师,必须在本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满工作量,并且每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如属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91月1日以后出生)。

4.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包含主持人),个人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6.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近四年内完成的成果。

六、申报程序及管理

(一)申报程序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组织初评,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格式要求等,确定推荐的优秀项目,于5月15日前将推荐至学校。

2.评审阶段

5月30日前,教务处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3.培育阶段

6月10日前,学校发文公布本年度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名单。二级学院对照评审意见进行培育。

(二)材料报送

教学成果奖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三份,电子版PDF格式一份且大小不超过100M)。

2)《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三份,电子版PDF格式一份且大小不超过100M);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查看《申请书填报说明》(附件3)。

3)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合辑(封面及目录模板见附件4,电子版PDF格式一份且大小不超过100M)。

4)《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excel和加盖公章PDF版文件各一份)。

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材料报送,5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申请表》《支撑材料》)纸质版与盖章纸质版《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主楼208室)以及电子版文件提交至“2024年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材料”的微信接龙小程序,电子版文件以“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学院(部门)名称”命名。所有纸质材料不退还,请将所有电子材料留档备存。联系人:祝小雯,联系电话:0793-8150578。

(三)项目管理

1.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按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认定,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立项项目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实施年度考核滚动发展,根据项目建设成效和发展趋势,对后期研究工作提出建议;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并停拨下一阶段建设经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其项目资格。

2.项目管理采用分阶段汇报与检查制度。培育期间,经费原则上按照立项、中期检查、验收三个环节分阶段按比例(30%、30%、40%)拨付。项目中期检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报告》,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中期检查结果将以优秀(20%)、达标(40%)、不达标(40%)三个等级确定各培育项目的建设质量。同时,学校根据项目在各个阶段完成的质量情况,采取追加资助、终止资助等处理措施。

3.项目建设期满需要接受验收。达到培育目标,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则视为“通过”结项验收;未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则需接受学校组织的结项验收检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则可“通过”结项验收:验收登记表一式3份,项目总结报告1个,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相关教学类项目1个、或出版教材1部,佐证材料1份。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3.申请书填报说明

4.支撑材料封面及目录模板

5.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325

附件1 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2 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表.doc

附件3  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4 支撑材料封面与目录模板.doc

附件5 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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