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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
饶师院教字〔2023〕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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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
各相关二级学院,2020级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和教育厅要求,学校将组织2020级师范生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着自愿报名原则,有意获取教师资格证(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学段学科一致)的2020级在校师范生(以下简称“师范生”)。美术学、书法学、音乐学2020级师范生因本学期正在进行教育实习(含支教),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将于下学期开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时间 2023年11月8日(周三)~11月13日(周一)9:00。 (二)要求 1.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本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并向教务处报备。 2.由各相关二级学院通知并组织本学院所有符合条件的2020级师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2023下半年校考】报名表 3.对于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且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面试的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不再参加校考,即无须报名(在上述报名表中填写“不报名校考”)。 4.对于仅取得国考所有笔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且国考笔试成绩作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即申请不参加校考笔试,直接参加校考面试。 5.报名的师范生须承诺本人所填的全部事项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方面内容, 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视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和师德素养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及违法犯罪者,实行一票否决。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全面考核教师教育类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类课程,且考试(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 采用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手册填写完整,实习成绩合格及以上。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核查各项师范生教师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核查微格教学训练成绩合格及以上。核查学生专业能力及技能达标,成绩合格;核查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系列课程培训情况(师范生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完成“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确保学生完成培训。 2.要求 各相关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填写《XX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1)。汇总表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20日(周一)11:00前报送教务处师范科(主楼220),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邓勃馨老师。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1.命题 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成员不少于5名,应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同时,参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研制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命题组名单(附表2)和命题大纲(附表3)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21日(周二)11:00前,报送教务处师范科(主楼220),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邓勃馨老师。命题参考资料于11月22日(周三)11:00前,报送教务处师范科(主楼220)。 2.笔试 (1)笔试内容: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育人、学科教学等。 (2)笔试时间:12月3日(周日)9:00~11:30。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安全间距。 (3)笔试地点:届时由各相关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3.面试 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教育部及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执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类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提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 各相关二级学院填写《XX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表4),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26日(周二)11:00前报送教务处师范科(主楼220),电子版发送至邓勃馨老师。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根据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结果,待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判定后予以公布。 五、补考 1.补考对象:在本次考核中已经报名且不及格或办理了延考手续的考生。本次考核未报名或无故旷考(考前未办理延考手续)或违纪舞弊学生不能参加补考。 2.补考时间:2024年上半年,届时将另行通知。 3.考试组织方式和监考、阅卷要求与前次一致。 六、其他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见《2023年下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日程安排参考》(附表5)。 2.各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具体工作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配合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3.严禁随意扩大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范围,对在考核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表: 1.XX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2.XX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成员名单 3.XX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测试XX科目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 4.XX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5.2023年下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日程安排参考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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