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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校内转专业有哪些规定?如何办理?
文章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14 09:04:43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转专业暂行办法》(饶师院办发[2004]11号,2004年11月19日)和《上饶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内转专业有如下规定:专业之间符合高考招生大类原则;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必须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本人申请,可申请转专业

①在某些方面确有专长,或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

②因身体原因,经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

③学校确认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④其他学校认定的事由。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①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②“专升本”、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③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④予以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⑤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其它原则

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在本二级学院内进行转专业。转入外语专业的新生,必须满足外语单科成绩要求。非文理兼收的专业,参照招生时的有关规定办理。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校内转专业手续的办理

转专业审批工作,每学期开学后受理,整个转专业工作在开学后2周内完成。申请者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再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并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学籍处理表》(一式三份),提交转出学院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报转入学院。拟转入学院按本学院同年级学生应达到的学业要求进行考核。一般考核与拟转入专业密切相关的课程1~2门,成绩在良好(或75分)以上者,方可同意接收,由拟转入学院分管领导在《上饶师范学院学籍处理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核,最后由校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前,申请转专业者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以旷课论。

(5)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

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同年级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应修学时和学分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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