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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
饶师院教字〔202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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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期末考试随之到来,为严格考试纪律,保障考试环境的有序、公平和公正,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几点要求 1.广泛开展考风考纪宣传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迎考动员会等形式,向所有学生宣讲学校的《考场规则》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纪律专项教育和违纪处罚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考试纪律,引导学生诚信应考。强调手机不能带进考场。告知学生所有处分均会记入学籍档案,违纪舞弊课程以零分计并取消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资格。 (2)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相关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考处理。 (3)二级学院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尤其是近年来入校的教师)认真学习《上饶师范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和《上饶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宣讲监考人员职责、监考程序以及因违反相关纪律而需要承担的相应处分。 2.切实加强考试巡视工作 (1)根据《上饶师范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修订)》之《考试巡视员职责》,考试巡视至少3次。第一次在开考前,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的监考教师不到位、考场清理不彻底等问题;第二次为考中巡视,主要巡查教师监考和学生考纪情况;第三次在考试结束前,检查收卷、学生离开考场情况。 (2)每场考试结束后,巡视人员须填写《上饶师院期末考试巡视记录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自行下载),考试全部结束后统一交教务处考试科。 请二级学院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学院每场考试领导巡视安排表(另附巡视领导的电话)报送教务处考试科。 3.认真细致做好考试组织安排工作 (1)二级学院必须及时将本学院各课程的考试安排表通知所有学生。 (2)二级学院每场考试要提前按规定张贴本学院学生考试考场的门签(包括公共课程)并清理考场。 (3)二级学院必须提前告知所有教师监考的具体安排,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履行《上饶师范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修订)》之《监考人员职责》,并强调以下事项: ①及时了解期末考试安排,尤其是监考教师本人的监考场次、监考时间、考场地点、领取和交回考卷地点;担任监考任务的老师提前20分钟到考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须提前报告所在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要及时安排他人代替。 ②监考教师必须对考场进行清理(包括课桌面和抽屉),提前编排考生座次并书写在黑板上,督促考生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书籍资料等放置在考场外。 ③监考教师考前必须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核查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和其它相关证件。开考前十分钟方可拆卷(第一次打铃),发卷后提醒考生填写考生信息,并仔细核对所填内容是否与证件一致。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④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做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任何暗示。 ⑤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清点、装订试卷,防止试卷遗失和装订错误。 ⑥监考教师在学生出现考试违纪或舞弊苗头时应及时制止。判定学生违纪或舞弊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填写考场登记表并让相关学生签名确认,同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违纪或舞弊的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送教务处考试科。 4.按时保质做好阅卷、成绩管理及其他工作 (1)二级学院根据《上饶师范学院关于规范评卷的若干规定(修订)》,组织全体阅卷教师及时、认真批改试卷,批改过程的给分、减分格式必须统一,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所有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成绩必须在2022年1月21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切勿延登、漏登、错登学生成绩,同时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二级学院、监考教师要及时将缓考、违纪舞弊学生的信息通报相关二级学院和阅卷教师。阅卷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必须选上相关的标识。在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安排中要注意,无故旷考和违纪舞弊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3)二级学院务必告知学生已全面取消“清考”,学生必须在假期通过上网(网址http://jwxt.sru.jx.cn/jwmis/)查询自己本学期的课程成绩,如有课程不及格选择补考的,开学后须及时返校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如有不选择补考而选择重修的,下学期开学初必须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4)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已办理本学期课程重修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申请课程的期末考试,不得用补考代替,如确实因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二级学院必须采用平行试卷,在期末考试期间按照期末考试规定安排重修学生考试,同时将重修考试安排在考前一天报送教务处考试科,以便校督导组检查。 二级学院务必通知跟班试读、留级的学生,其学籍处理前不及格的课程须参加低年级相关课程的期末考试或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二、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和考核的相关措施 1.关于疫情防控 (1)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监考教师、学生在往返考场途中,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到达考场后,听从监考老师安排,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 (4)考试过程中,若出现自感体温异常的学生,应立即停止考试并报告监考老师,听从安排,做好疫情防控。 2.为发挥标准化考场作用,本学期校督导组的考纪巡视将继续采用实地巡查和网络巡查(远程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巡视过程中存在的学生考试违纪、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现象,教务处及时写实并进行通报。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安排、考场秩序、教师监考、成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教学工作督查通报》中予以全校通报。 3.计算考试组织考核分值时,二级学院主动发现并报送教务处的,不计入相关单位舞弊率;校督导员巡视发现的,一人次按两人次计算;经查实二级学院或监考教师瞒报的,一人次按五人次计算。 4.教务处将对二级学院每学年的期末考试工作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二级学院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5. 学校将对考试组织、管理存在问题的二级学院和违反监考纪律的教师按《上饶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认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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