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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饶师院教字〔2022〕49号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奖励我校在教学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导向,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范围

1. 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 以相应的国家、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依托或支撑,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主要形式表现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3. 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鼓励跨专业、跨学院,及学科专业与县市基础教育的联合申报。

4. 已获得过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本届校级成果奖。

5. 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本次拟设奖20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根据上饶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请、推荐和评选程序

本届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请、推荐和评选程序为:

1.个人向所在部门申请;

2.部门审核推荐;

3.教务处资格审查;

4.专家评审;

5.学校审定;

6.张榜公示(一周);

7. 学校发文公布奖励项目及等次。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申请书》、《上饶师范学院教学成果申请表》(各一式三份)(从校教务网下载,网址:http://jwc.sru.edu.cn/html/2017/0-3/n13831078.html);相关支撑材料(成果总结、教学论著、教研论文、教改课题结题材料、成果应用效果佐证等材料)各一份,并编制、提供上述材料目录。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221025日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申请书》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王沛文老师,电话8150578,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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